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当前,不少乡村在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发展后劲不足、带动能力有限、群众参与热情不高等问题,究其本质,在于集体意识淡薄、价值认同缺失、组织动员能力弱化。集体经济的核心在于“集体”二字,它不只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更是一种价值追求、治理逻辑与精神纽带。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一项长期系统任务,集体主义教育贯穿始终、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必须把农村集体主义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集体主义教育与农村改革、乡村治理、共同富裕实践有机结合,以党建领村、科教兴村、产业富村、依法治村、文明树村为抓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一体推进集体主义教育,持续在组织引领、文化浸润、利益联结上发力,不断凝聚发展合力、激发内生动力、提升治理能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提质增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提供坚实支撑。
在党建引领中构建集体主义的制度优势
基层党组织是开展集体主义教育、引领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组织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发展成效。没有强有力的组织体系,集体主义教育就会沦为无源之水,集体经济的发展也会失去主心骨。
坚持党建统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将集体主义教育融入日常学习教育,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政治生活淬炼,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大局观念、担当精神与服务意识,实现示范引领、带头实干,以党风带动民风持续向好。
创新“党建+”融合机制。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建在合作社里、建在项目一线,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利益联结、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有效解决党建与经济工作脱节问题,使党组织在带领群众致富的过程中自然地完成集体主义的宣导与践行。
提升集体行动的组织动员能力。健全组织动员体系,把分散农户有效组织起来,引导群众在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公益服务等事务中兼顾长远利益、服从整体布局,在集体行动中增强归属感与凝聚力,使集体主义教育实现从理念灌输向组织化参与的跃升,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价值引领中激活集体主义的内生动力
乡村文化是滋养集体主义精神的重要土壤,价值认同是激发集体经济活力的内在支撑。面对部分乡村出现的功利化、个体化倾向,需要以文化浸润重塑价值导向,纠偏功利化倾向,推动集体主义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自觉。
挖掘转化乡土文化中的集体主义基因。结合时代特点对乡土文化中互帮互助、团结协作、守望相助的传统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赋予其回应时代需求的新内涵,并将其融入村规民约、文明实践、乡风建设等日常工作及村民的日常生活场景。例如,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有效治理方式,将参与集体建设、维护公共利益、支持公益事业等行为纳入评价激励,引导群众自觉维护集体权益、主动投身集体发展,营造重集体、讲奉献、促团结的文明乡风。
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教化功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以身边先进典型、致富带头人示范带动,强化宣传引导与实践养成,重视青少年集体意识的培养,推动集体精神代代相传,让团结协作、共建共享成为乡村文明新风,让集体主义成为乡村主流价值,为集体经济发展厚植精神根基。
在利益联结中筑牢集体主义的现实基础
集体经济的生命力在于利益联结,集体主义教育的说服力在于发展实效。集体主义教育只有扎根经济实践、贴近群众利益,才能避免空泛说教,真正深入人心。
强化利益共同体意识。把集体价值培育与集体经济运行紧密结合,在产权改革、运营管理、收益共享中强化群众的集体认同。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分配机制,让群众在共享发展成果中真切感受集体带来的实惠,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发展深度绑定和同向共进,使农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受益者、守护者。
健全村级事务公开透明机制。严格落实民主议事、财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以公平公正提升群众对集体组织的信任度,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培育合作精神。依托乡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引导群众以土地、劳务、资产等多种形式参与合作经营,在经济活动中分工协作、抱团发展、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在共同致富的奋斗历程中让群众切身体会集体协作带来的超额收益,让集体主义在增收实效中得到认可与践行。
(作者单位: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